财务处服务承诺

1、首问服务。收到师生服务要求的第一位财务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属本人职责范围内事项做到当场答复办理,对不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介绍给相关工作人员,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决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回避与推诿。

2、优质服务。财务处工作人员做到熟悉政策法规与财经制度,业务熟练,程序规范,准确率高;平等待人,服务热情,对来电、来信、来人咨询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准确地给予答复,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

3、高效服务。财务处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各项工作按岗位职责分工及时办理并完成,不故意拖延、推委;对上级业务部门和学校交办、督办的事项,要按交办、督办的时限如期完成并上报结果。

4、廉洁服务。财务处工作人员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做到办事公正,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索要、勒卡服务对象,不接受办事人员请客和送礼。

违诺责任:对财务处工作人员违犯服务承诺经查证属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结合年度考核作相应处理。属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实后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监督投诉:财务处衷心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诺现象,请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我们投诉,我们将在接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单位或个人答复,或告知处理结果。投诉电话:0743-8560796 电子邮箱:cwc135@j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