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习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和完善学校财务政策、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规程。
2)负责学校筹资与融资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预算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收入管理和票据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支出管理与财务决算工作。
6)负责学校资金管理及资金结算工作。
7)负责学校往来账款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财务稽核与稽查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9)负责学校的纳税申报管理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工作。
10)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财务人员的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2)领导分工
处长:负责财务处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管理科
副处长1:分管综合科和协管预算管理科
副处长2:分管会计核算科和资金结算科
副处长3:分管收费管理科和张家界校区财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