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收费公示牌

计费单位:  /生·年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3600

文、史、哲、理类

4500

经、法、教、管类

5000

工科、体育类

5900

艺术和新闻传播类

表演、美术专业

8000

师范生5400

其他专业

6000

师范生5000

医药、公安类

7500

住宿费

普通宿舍

住宿费600

空调维护费40

公寓制宿舍

住宿费700-1200

空调维护费50-100

代收费

教材费

200-1200

体检费

85(仅新生入学时收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380

备注:师范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按4000/生·年收取学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为11200/生·年;软件工程(服务外包)专业学费10000/生·年;预科班学费4000/生·年;教材由学校代订预收,每学年按实际领用书籍成本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一、 以上收费项目均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收取。
二、 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收取费用。
三、 所有收费均按规定使用合法的票据。
四、 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湘发改价费[2016]559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医保发[2023]24号。

咨询监督电话:

湖南省发改委:0731-89991566

湖南省财政厅:0731-85165475

湖南省教育厅:0731-84714941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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