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
现将近期收到的校外拨(汇)款公布如下,请相关经费负责人持项目申请书或外单位拨款文件(或合同)、项目预算表等有效材料到经费主管部门办理经费确认及预算指标下达手续。
单位:元
来款单位 |
金额 |
附言 |
吉首市起航大酒店有限公司 |
60,000.00 |
起航大酒店水电费 |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
30,000.00 |
中华朱勇一案赔款 |
况冬侠 |
30,000.00 |
用于林粮间作预审费 |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
100,000.00 |
220701115020561013委托业务费 |
张家界森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40,000.00 |
设计服务费 |
花垣县财政局 |
200,000.00 |
环境保护局 |
吐鲁番市教育局 |
300,000.00 |
双语教师培训费 |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20,000.00 |
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