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由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确保学校教职工能够深入理会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核心要义,掌握政策规定,及时、准确享受六个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特邀请州税务局相关人员对学校教职工开展新个税政策解析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及新个税计算方法解读
2、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相关信息填报
二、时间
2019年1月14日(周一)下午3:00-5:30
三、地点
齐鲁大楼6楼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
吉首校区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或行政/教务秘书,每个单位(部门)至少派遣2人参加,同时欢迎其他教职工踊跃参加。
五、其他事项
张家界校区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