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工资已于16日发放至个人账户,本月工资调动事项较多,现详细说明如下:①岗位津贴(离退休生活补贴)已按10%调增;②公积金已按常规性工资总额12%计缴,大部分职工本月公积金已按工资增加额的12%调增;③按照校工会《大病互助扣缴通知》,财务处代扣每位参保人员120元的大病互助金;④按照校水电中心《水电费扣缴通知》,财务处已在本月工资中代扣水电费;⑤所得税扣缴,是本月工资与上月工资外收入合并计扣所得税(具体工资外收入金额请在“财务处工资查询系统”查询2014年12月工资外收入明细,2014年年终绩效不累计进工资外收入中),另:因个别教职工上月工资外收入单笔金额超过1万,在发放过程中产生了10%的预扣税,在本月工资发放时,上月工资外收入与本月工资合并后正式计扣个人所得税,而上月产生的预扣税会在工资系统中自动冲减。若对本月工资其他事项有疑议,请咨询人事处工资福利科或财务处综合管理科。
人事处工资福利科:2198016
财务处综合管理科:8564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