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
现将近期收到的校外拨(汇)款公布如下,请相关经费负责人持项目申请书或外单位拨款文件(或合同)、项目预算表等有效材料到经费主管部门办理经费确认及预算指标下达手续。
单位:元
| 日期 | 来款单位 | 贷方发生额 | 备注 |
| 2024年4月2日 | 北京新素代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 | 活动支持 |
| 2024年4月10日 | 湖南玖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技术服务费 |
| 2024年4月11日 | 江苏高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6,500.00 | 除尘器强度计算分析合同款 |
| 2024年4月15日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 30,000.00 | 州农科院支付吉首大学研发技术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