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湘财会函〔2022〕4号)精神,特制定《吉首大学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方案》,请各相关单位按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我校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6月1日
附件:
1.吉首大学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方案;
2.2021年度吉首大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3.2021年度吉首大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任务清单;
4.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表格;
5.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财会函〔2022〕4号);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