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
现将近期收到的校外拨(汇)款公布如下,请相关经费负责人持项目申请书或外单位拨款文件(或合同)、项目预算表等有效材料到经费主管部门办理经费确认及预算指标下达手续。
来款单位 |
金额(元) |
附言 |
凭证号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
12000 |
龙佩林课题费 |
1560#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
15000 |
彭耿课题费 |
173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
2000 |
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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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4600 |
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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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
100000 |
往来 |
1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