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学生缴费管理规定》(吉大发【2014】37号)、《吉首大学学杂费收缴工作管理办法》(吉大发【2014】38号)文件规定,每学年第一学期的前两周为学生交纳学费时间。目前学校开学已有月余,全校学生学杂费的收取情况很不理想,各学院学生欠费率普遍较高,为保证学校学杂费收入的及时收缴,请各学院通知欠费学生尽快缴清所欠学杂费(已办理绿色通道申请缓交未到期及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除外)。
为方便学生缴费,财务处近期会酌情增加学费批扣次数,请须缴费的学生将学杂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中即可,不需要前往财务处现场缴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