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汇算时间及对象
1、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2、对象:①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1、因申报内容涉及到个人信息,为了便于教职工高效快捷办理申报,请学校师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年度汇算。
2、具体操作流程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j5oKr5oaRIWxwaeY0Feg4A
三、注意事项
1、如果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将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2、具体操作中如有问题可咨询财务处。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9906938767。
财务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