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我处将于2024年5月10日起开展2023-2024学年度的书籍费结算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同学们于5月10日前交清学杂费,便于费用结算工作有序推进。
2、各学院应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学院的书籍费结算工作,各班级领书负责人为书籍费结算责任人,具体负责书籍费结算事宜。
3、教材供应商将与班级书籍费结算责任人联系,确认班级及同学年度领购书籍名目、数量及金额。财务处据此进行书籍费结算。(班级书籍费责任人负责与教材供应商联系人确认全班同学领购书籍情况)。
4、书籍费结算结余金额(已交书籍费超过领购书籍费部分)直接转入学生本人在财务处预留的工商银行卡中;如果学生所交书籍费金额小于领购书籍费金额,请同学们通过网络自助缴费平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补缴相应费用。
5、其他事宜:
(1)若因银行卡信息问题导致资金不能如期转入学生银行账户,财务处将与班级书籍费结算责任人联系处理。
(2)学校上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春季)15:00-18:00(夏季)
(3)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
财务处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743-8564703,创业园财务大厅12-14号窗口
教务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43-8564514,创业园120办公室
新华书店联系人:罗秋桢,电话:0743-8228878,15174384298,第六教学楼负一楼
吉首大学财务处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