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
现将近期收到的校外拨(汇)款公布如下,请相关经费负责人持项目申请书或外单位拨款文件(或合同)、项目预算表等有效材料到经费主管部门办理经费确认及预算指标下达手续。
单位:元
来款单位 |
金额 |
附言 |
黄琼 |
660.00 |
郴州医考中心18级成教 |
吐鲁番市教育局 |
330,000.00 |
双语教师培训费 |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 |
16,000.00 |
张怀英22070199502056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