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
现将近期收到的校外拨(汇)款公布如下,请相关经费负责人持项目申请书或外单位拨款文件(或合同)、项目预算表等有效材料到经费主管部门办理经费确认及预算指标下达手续。
来款单位 |
附言 |
贷方发生额 |
中山大学 |
科研合作经费 |
120,000.00 |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授权支付 |
5,000.00 |
吉首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特设结算账户 |
文广新局 |
160,000.00 |
中山大学 |
授权支付 |
39,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