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确保教职工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发布的“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网页版)”进行全文转发(详见附件),请各位老师按照操作指引于2020年1月12日之前填报,以免影响1月份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附件: 附件: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doc

财务处  

20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