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财务处文件
关于编制2015年预算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14〕50号)和《关于编制2015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通知》(湘财资〔2014〕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总体目标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树立勤俭办学理念,科学统筹资金,合理安排2015年学校预算;改进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调整、优化预算结构;依法组织收入,从严从紧安排支出,确保重点项目、教学运转和民生改善;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执行效果、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二、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编报。经费预算是各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财力保障,预算编制关系到学校稳定和事业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组织,要结合2015年度的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的具体情况,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申请预算的项目及经费额度;无明细开支计划和依据的,不得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可做可不做的事不得安排经费预算;编制预算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规范文本格式申报。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收入纳入学校综合预算。凡有可预计的上级部门专项拨款、横向资助经费、各类创收经费的单位,在按本通知要求编报收入预算的同时,要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或收入分配制度,申报单位支出预算。
(三)细化预算项目,强化预算刚性。继续加强学校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及实施项目逐项编报预算,细化支出项目,落实具体开支内容。坚持“刚性预算”,预算制订好后在执行过程中没有特殊的情况不得随意调整和追加。
(四)专项建设项目经费按“零基预算”方法申报。凡是上年度有预算安排,但未实施或已实施而未全部完成的各类专项建设项目,各单位要按2015年项目实施计划和需用经费额度重新申报并排序,并在申报表中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说明。
(五)厉行勤俭节约,严控经费开支。各单位要树立勤俭办学观念,从紧编报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按省厅要求编报,原则上不得超过2014年预算规模;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不得超额度申报,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六)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按照省厅要求,所有专项资金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申报预算绩效目标。本学期,财务部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或专项经费管理单位完善或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检查;2014年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2015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凡可预计的收入和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必要的支出都要纳入年初预算的申报内容。预算编报按 “谁使用、谁申报;谁管理,谁编报”的原则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收入预算的编报
1、经常性财政教育经费拨款、常规性财政专项拨款、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入、张家界学院委托办学收入由财务处依据相关政策和学校规模编报;
2、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经营收入由财务处会同资产管理处、基建办、后勤管理处、张家界校区总务办和资产经营公司编报;
3、科研事业收入由财务处会同科技处、社科处编报;
4、各类组考收入、捐资办学收入、校内二级单位创收收入,由财务处会同各相关单位编报。
(二)支出预算的编报
1、直接下达的经常性经费
⑴校内各单位行政办公费、党建工作经费由财务处按学校有关定额编报;
⑵财政指定性专项拨款由财务处根据资金的指定用途编报;
⑶校级本、专科生奖助学金由财务处按学费收入的4%下达预算额度,学工部按学校相关规定编制奖、助、补、免明细预算;
⑷学生就业经费由财务处按学费收入的1%下达预算额度,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编报明细分配预算;
⑸有分配标准的教学经费原则上由财务处按政策下达预算额度,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编报明细分配预算;
⑹软件学院、预科学院继续实行经费包干,由财务处下达预算额度,学院根据学校相关经费开支规定编制明细预算;
⑺学生宿舍管理费由财务处根据经费定额标准下达预算总额度,学工部编报明细预算。
2、需经费使用单位申报,相关职能部门论证的专项经费
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由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张家界校区总务办等部门按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汇总编报和论证;
⑵教学经费、信息网络费、图书资料费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汇总编报和论证;
⑶实验材料费、实验设备购置、实验室建设专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汇总编报和论证,并按轻重缓急排序;
⑷科研经费由科技处、社科处汇总编报和论证;
⑸国家和省级奖助学金、学生活动经费、军训费、招生就业经费分别由学工部(团委、武装部)、招生就业处汇总编报和论证;
⑹学科建设经费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汇总编报和论证;
⑺基础设施维修与改造经费、水电费、后勤服务运转经费由后勤管理处、张家界校区总务办汇总编报和论证,并按轻重缓急排序;
⑻基本建设、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费由资产管理处与基建办汇总编报和论证,并按轻重缓急排序;
⑼其他为了完成部门常规性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或一次性专项业务费,由归口行政部门汇总编报和论证。
以上经费由各学院、研究院所、部处室(包括张家界校区)等项目需求单位分别向主管职能部门申报,主管职能部门初审、汇总后报财务处。申报的经费无法界定归口主管部门的,直接报送财务处。
四、预算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省财政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学校预算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预算申报。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5日,校属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真实、详细、准确的年度预算申请,于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经费归口主管部门。
3、部门论证。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1月28日,各职能部门对各单位申报的经费组织论证、归类汇总、并按轻重缓急排序,于11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财务处。
4、预算汇总、初审、上报。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1月30日,财务处对各单位申报的预算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5、12月初,财政厅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后,财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的预算项目作进一步的评估、论证,根据控制数筛选项目。
6、12月初,财务处根据前期审核、论证、筛选结果,与校领导、相关部门商议编制2015年预算草案。
7、12月中旬,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定《吉首大学2015年部门综合预算方案》。
8、12月下旬,向省厅上报《吉首大学2015年部门综合预算方案》。
9、省财政厅批复学校预算方案后,学校行文下达2015年预算执行方案。
五、其他事项
1、预算申报表请各单位在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2、预算上报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电子文档通过OA系统上报至财务处综合管理科胡炼。
3、如有疑问通过OA系统或电话(0743-8564374)咨询。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015年非经常性专项经费申报汇总表.xls
;2015年人员经费申报明细表.doc
2015年费非经常性专项经费申报明细表.doc
2015年收入预算申报汇总表.xls
2015年经常性专项业务费申报明细表.doc
2015年收入预算申报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