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教职工2020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汇算时间及对象
1、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2、对象:①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办理方式
1、因申报内容涉及到个人信息,为了便于教职工高效快捷办理申报,请学校教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年度汇算。
2、具体操作流程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g2Dj6IOlVr3teAnvLOXaOQ
三、其他事项
办理年度汇算如遇疑难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上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或财务处(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9906938767)。
财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