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
现将近期收到的校外拨(汇)款公布如下,请相关经费负责人持项目申请书或外单位拨款文件(或合同)、项目预算表等有效材料到经费主管部门办理经费确认及预算指标下达手续。
来款单位 |
金额(元) |
附言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517108 |
自然科学基金间接费用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
2758 |
湘u00324+退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120000 |
语言文字13 |
湖南省卓越教育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86630 |
|
山东省电子商务综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 |
17812.48 |
国家体育总局委托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