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经费收支和报销业务中,师生员工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或疑惑,为此,小编将一些常见的疑难问题进行整理,分期进行解答,敬请大家多多关注噢!若您有需解答的疑难问题,请在公众号中留言给我们。
1.为什么要求“一事一报”?
“一事一报”是指将签审和某一具体事项相对应,同一事项相关票据、单证等凭证汇总归类粘贴(如:职工某次出差的车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POS机小票、出差审批单等为同一经济事项报销凭证),填制一张签审报销单,一次性审批和报销。“一事一报”能使报销事项从报账内容上讲更清晰完整,从票据审核上讲更便于甄别,避免资金挤占、混用,避免搭车报账。不得将同一事项分散报销,也不得将不同的业务事项混合为同一事项报销。
2.为什么要求当年发生的票据要当年报销?
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因此,学校当年的收支要当年入账,教职工取得的报销凭据(以报销凭据上的日期为准),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在当年报销。特殊情况指票据已取得但暂不具备报销条件(如工程验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长期出国在外等)或年度决算停止报账期间发生业务取得的票据等。年度决算停止报账期间发生业务取得的票据需在下年度开账后及时报销。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丢失怎么办?
若丢失原始票据,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收据)存根的复印件和开票证明,开票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始单据的号码、金额和内容,并由经办单位经手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销时,由当事人写明情况,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代作报销凭证
4.为什么原始凭证不得涂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按票据的最小金额报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5.为什么办公用品要列清具体品名才可以报销?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办公用品时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列清具体品名。
6.零星开支单据如何粘贴?
票据正面朝上,从左到右鱼鳞式均匀排列,分类平铺粘贴在粘贴单上,并与粘贴单的上、下、右边对齐(超过部分需折叠),左边不得超过粘贴单的装订线。分类汇总金额和原始票据张数分别填写在《吉首大学报销单据汇总表》相对应的栏目里。(财务处报账大厅展示有《吉首大学报销单据汇总表》填制和单据粘贴样本)
7.怎样办理报账业务?
报账人员整理粘贴原始凭证并填写相应的报销单(表) ▷ 按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 财务处报账大厅抽取报账号 ▷ 根据抽号机提示将原始凭证交给指定的柜台会计审核 ▷ 会计员审核会计事项并编制记账凭证 ▷ 复核员复核▷出纳员审核付款。
8.为什么用于报账的原始凭证需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三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审批人、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9.校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负有哪些责任?
所有经费开支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即审批人对经费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承担责任,在以后各级审计、税务、物价和财务检查中,凡发现不合规、不合法经济行为,将追究经济责任人责任。
10.借款报销时限如何界定?
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后,根据《吉首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吉大发【2015】51号)规定,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符合规定借款的,所借款应及时报账冲销。坚持一事一借,前款不清、后款不借,严禁“一借多用,多借多用,长期挂帐”。按《吉首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吉大发【2015】51号)规定,借款须在业务完成后的一个月内结算冲账(特殊情况如工程验收、出国等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未冲完的借款应及时办理还款。
11.职工工资外收入为何要与工资合并计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根据此规定,职工工资外收入应与工资合并计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规,科研劳务费按个人所得税法的“劳务报酬所得”单独计算,不再与工薪收入合并计税。
12.货物、服务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标准如何划分?
学校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湖南省财政厅当年印发的年度采购目录标准(见资产处网站)以内和目录以外且达到2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由资产处组织实施。目录外2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13.推行公务卡结算后,日常公用和零星购买支出如何选择结算方式?
2万元及以下的支出刷公务卡结算,或对公转账;2万元以上的支出,对公转账。
下列情形可使用现金结算: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离退休人员因公务活动报销的费用;其他符合《吉首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经批准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