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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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我校于713日出台了《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新办法突显以人为本,遵循规律的理念,旨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一、对经费开支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并增设了科研奖励绩效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

《细则》明确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图书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和其他支出等,并对具体内容及开支规定进行了阐述。

为规范和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学校单独就间接费用管理出台了《吉首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吉大发【201740号),其中明确了间接费用包括补偿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暧消耗和有关管理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奖励绩效。

新规将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可以相互调剂,打通使用,但支出不得突破三者总额度。也就是说“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了”。

而且,间接费用总额扣除管理费、资产占用费后,可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绩效情况给予科研人员绩效奖励。

二、扩大了科研劳务费开支范围,并取消了比例限制  

项目研究参与者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不含参与研究的公务员)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支付劳务费。同时,取消了劳务费比例限制,由项目组据实编报劳务费预算,开支标准按照湖南省相关规定据实合理确定。

三、劳务费所得计税办法有调整

科研劳务费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的“劳务报酬所得”单独纳税,不再与工薪收入合并计税。

科研人员的税负有减轻哟!

四、授予项目负责人一定的经费报销独立审批权

单次业务2万元以下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即可。

根据经济事项“内部牵制”原则,若项目负责人为经济业务经办人,经费报销须经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五、野外科研活动不能取得票据的开支可以轻松报销了

野外调查、访谈、问卷等科研活动产生的数据采集费、租住农家费,以及租用土地、房屋、农机具、畜力和购买农副产品、雇佣临时工等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支出,可凭收款人签名或按指印的收据、开展工作的佐证材料、开支详细说明、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资料,经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据以报销。

小编提示您:收款人收据须详细写明收款事项和收费标准;无法复印身份证可先用手机拍照哦!

六、明确了租住农家的住宿费标准

野外科研活动租住农家无法获得合法住宿费发票的,按不超过150/人·天的标准据实报销。

七、放宽了差旅费开支规定

1、课题组学生成员的出差补助标准由项目负责人在不超过制度规定的标准内确定并审批。

2、开展科研活动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可在差旅费中列支.

3、邀请专家来校学术交流,可在差旅费标准内凭票报销受邀人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需接待用餐的,按学校接待费管理规定执行。

4、特殊情况下须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或住宿,写明事由经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报销。

5、学校原则上不提倡自带车开展科研活动。确因科研活动需要,需自带私车外出开展科研活动,应到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并签订安全协议,发生的燃油费按每公里1.8元的标准凭票核报,路桥费及停车费凭票据实报销。报销时应按次归集报销凭证。因自带车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违章行驶等,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预算调整范围和程序更清晰明确

1、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

2、纵向经费直接费用项目预算总额调整,按原立项程序报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总预算不变增加或减少合作单位的预算,按原立项程序报立项或资助部门批准;项目总额预算不变,调整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印刷出版/宣传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由学校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者合计总额不得突破。如需调减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报学校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批。

注意!调整时点必须在财务验收前。

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3、横向经费预算调整按照合同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进行,由项目组提交申请及调整的依据,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九、尊重科研业务类会议实际,实行会议费分类管理

将科研活动举办的会议归为业务类会议。《吉首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已发文实施,制度明确了科研业务会议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小编给老师们透露一点小惊喜,科研会议费的开支标准有大幅提高,开支范围也充分考虑科研业务实际,快去下载文件学习学习吧。

十、对经费报销应提交的资料和要求做了指引

《细则》第五章第十八条按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的十三项内容,详细列明了各项费用报销应提交的资料和要求。

十一、结题后的结余经费可以留用

  《细则》规定:项目批准单位对结余经费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没有明确规定或可以留用的结余经费转入项目负责人科技发展基金,按无批复预算规定编制预算,用于其他科研项目启动和后续直接经费支出。

   小编提醒您:一定要在结题后6个月内到科研、财务管理部门提请经费结转。不按时办理结题结算的,结余经费除需上缴项目立项部门的经费外全部收归学校。

同时还需提醒的是:在办理结题结账手续前,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等款项。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题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项目尚有应付未付账款的,应在经费结题前全部处理完毕。

 

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大发【201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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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行文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