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湘价函〔2007〕89号
吉首大学:
你校《关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收缴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为我省唯一经国家批准招收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高校,在招生形式和培养方式上与湖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基本相同。经研究,同意参照湖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即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000元。代收费、住宿费和其他服务性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本批复从2007年秋季新生起试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后由你校另行申报标准。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按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