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发[2011]59号 吉 首 大 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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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文件

 

吉大发[2011]59号

 

                                        

关于印发《吉首大学公用经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单位、校部机关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吉首大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一年十二月七

 

 

吉首大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办公经费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优化行政办公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各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综合预算、总额包干:对校内各单位日常办公基本运转经费按定额标准核拨综合预算数,各单位按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在预算控制数内自主使用。

2、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经费指标下达后,预算年度内不再调整或追加指标,年终结余的经费指标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专款专用、归口管理:严格划分日常公用经费与其它专项经费的开支用途,属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的开支不得再从单位所掌管的其他专项经费及学校相应的专项经费中列支。

4、厉行节约、提高效益: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科学合理使用经费,力争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管理效益。

二、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教辅、党政机关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管理。

三、日常公用经费构成及支出内容

1、党政机关、教辅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构成及支出内容

⑴办公用品及耗材费:主要包括笔、墨水、纸张及其他小型办公文具、电脑耗材、打印机耗材等购置费。

⑵报刊杂志费:主要包括党政报刊、专业文献等订阅费。

⑶印刷费:主要包括资料印刷、文件整理复印费。

⑷邮寄费:日常邮寄费用。主要包括日常办公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邮寄费,大批邮寄费用包含在专项经费中。

⑸通讯费:包括办公固定电话费、处级干部移动电话费。

⑹差旅费:包括异地出差往返路费、住宿费、出差补助。

⑺交通费:市内办公用车租用费、公交车费、的士费。

⑻会议费:参会会务费、会议组织费、行业学会或协会年费等。

⑼行政办公设备维修费:电脑、电器、办公桌椅及其他行政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⑽公务接待费: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对外接待、对外联络费用。

⑾劳务费: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包括咨询费、律师费、翻译费、手续费等(本单位职工薪金及加班加点酬金不含其中)。

⑿资源占用费:有偿使用学校资源按规定缴纳的费用(包括办公用房占用费、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等)。

⒀其他:上述条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办公经费。

2、教学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构成及支出内容

⑴办公用品及耗材费:主要包括笔、墨水、纸张及其他小型办公文具、电脑耗材、打印机耗材等购置费。

⑵印刷费:主要包括资料印刷、文件整理复印费。

⑶邮寄费:日常邮寄费用。主要包括日常办公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邮寄费,大批邮寄费用包含在专项经费中。

⑷通讯费:包括办公固定电话费、院级领导移动电话费等。

⑸交通费:市内办公用车租用费、公交车费、的士费。

⑹行政办公设备维修费:电脑、电器、办公桌椅及其他行政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⑺公务接待费: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

⑻劳务费: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包括咨询费、律师费、翻译费、手续费等。本单位职工薪金及加班加点酬金不含其中。

⑼资源占用费:有偿使用学校资源按规定缴纳的费用。包括办公用房占用费、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等。

⑽其他:上述条款及差旅费、会议费、报刊杂志费以外的其他行政办公经费。

四、预算定额标准

1、教学单位(学院)公用经费按以下办法核定:

1)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的公用经费基本数为30000元。

2)以当年元月底的实际学生数(不包括张家界学院学生及各类委培生)为准,按每个学生25元的标准核定公用经费。

3)担任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学院),除按学生人头核定公用经费外,另以公共课专任教师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核定公用经费补贴。

4)教学单位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基本数(30000元)+(全日制本专科生、预科生+研究生×2)×25元+公共课专任教师人数×500元

2、党政机关(含校领导)、教辅单位公用经费按以下办法核定:

1)以部门为单位,每个部门的公用经费基本数为30000元。

2)以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为准,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核定公用经费。考虑部门在职人数差异较大,设置1—6档系数,原则上,单位在职人数越少系数越高。具体系数设定: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系数1.5;职工人数在11人—20人的,系数为1.4;职工人数在21—30人的,系数为1.3;职工人数在31—40人的,系数为1.2;职工人数在41—50人的,系数为1.1;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系数为1。

3)党政单位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基本数(30000元)+实际在职人数×1000元×人员系数

对部分联系地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任务重的职能部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对外联络经费,以补充公用经费的不足。

五、定额预算执行与监督

1、公用经费预算指标的下达

为促使校内各单位有计划地使用公用经费,年度预算指标分两次在1月份、7月份各下达50%。

2、公用经费的开支

1)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支出,要按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使用经费,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影响日常工作开展。

2)公用经费开支报账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

3)在公用经费中不得报销高档娱乐活动的开支。

4)不得用公用经费旅游或以考察学习为由挂靠旅行社旅游。

5)公用经费开支中接待费用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40%。

6)移动话费开支标准:校级领导凭票据实报销;处级干部在规定的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定额标准:单位党政一把手每月200元,全年总额不超过2000元;副职每月100元,全年总额不超过1000元;其他处级干部按相应级别标准的50%执行。

7)机关及教辅单位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或者学校的相关规定所获得的管理费、业务费等经费,可按照相应的规定与办法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的不足。

3、经费控制与监督

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将公用经费的使用开支纳入单位办事公开的范畴,定期公布公用经费的开支情况。

2)学校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定期对各单位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重要评价指标。

3)在经费使用中出现违反法规法纪或学校规章制度,除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或行政责任外,并视问题轻重按10%—20%比例扣减单位年度预算。

六、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主题词:财务工作  公用经费管理  暂行办法  印发  通知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0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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