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文件
吉大发〔2021〕34号
吉 首 大 学
关于编制2022年度综合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 2022 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1〕125 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省本级教育部门2022年预算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编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学校2022年度党政工作要点要求,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学校财力状况,统筹考虑存量资金和资金流量,科学合理编制2022年综合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1.以收定支,适度从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考虑影响年度预算收支的不可预计因素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科学预测各类预算收入,合规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厉行节约,不留赤字,确保收支紧平衡的实现。
2.依法依规,力拓财源。拓展学校财力,盘活闲置资产和提高资产资源的使用效益,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收机制,实施激励与约束并举,提高创收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大收入总盘子。
3.统筹管理,优化结构。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原则,统筹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等各类收入,力争增加财政性收入,积极拓展自主性收入,统一安排支出。除按既定政策必须专款专用的外,将各类资金中可统筹的部分打通盘活,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类资金安排使用顺序,优化各类事业支出结构,确保支出合理可控。
4.钱跟事走,精准保障。各二级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同步谋划2022年度工作安排,科学制订可行的年度事业计划,草拟相关政策制度管理文件,明确各项事业的经费支出的标准和范围,并报学校决议,测算提出具体支出需求。依据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各二级单位的支出预算需求原则上不再采取切块方式安排,必须具体到每一个项目,精打细算,学校将尽快制订《吉首大学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将预算项目作为二级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除不可预知的重大急需事项外,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或追加预算。
5.一事一议,轻重缓急。对于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事项而需要经费保障的事项和突发的应急事项,学校将留足不可预计费用,遵循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学校集体研究决策,从不可预计费用中调整安排使用,预算中期调整必须是已立项的项目,未立项的项目一律不调整预算经费。
6.财审联动、强化绩效。强化财审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财务和审计部门联动,将绩效、审计结果与调整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单位,应当先整改后排预算,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学校认定的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对于未按立项程序要求立项而擅自实施的,学校审计部门将及时查清有关事实,移送学校纪委或监察室依规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预算编报内容及归口责任部门
(一)预算编报归口管理
预算支出编报按“谁执行,谁申报;谁管理,归口谁”的原则区分申报单位及归口责任部门。其中:所有行政设备及服务类项目归口于资产管理处和张家界校区后勤与保卫处;实验室建设与维护、实验设备购置类等项目归口于实验室管理中心;基础设施维修与改造类项目归口于后勤管理处和张家界校区后勤与保卫处;人员经费类项目管理归口于人事处;基本建设项目归口基建办;教学类项目归口教务处与研究生院;科研类项目归口科技处与社会科学处;学科建设类、法律服务类及规划类项目归口发展规划处;学生类项目归口学工部与团委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各申报单位应当依据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预算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实地调研,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意见,科学合理申报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未充分实施调研而导致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预算项目发生遗漏或者预算项目严重失实的由归口管理部门承担责任。
(二)收入预算编报
1.财政经常性拨款、专项拨款编报:由财务处按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往年省财政专项拨款和州市拨款额测算编报。
2.学杂费、考试报名费等非税收入编报:由财务处会同教务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民族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相关业务部门依规测算编报。
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编报:由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张家界校区后勤与保卫处等归口职能部门依据有关合同、欠款情况及历年收入情况、资产处置计划及年度增减因素测算编报。
4.科研项目收入、咨询服务收入编报:由科技处、社科处及相关部门根据往年项目及服务收入情况测算编报。
5.其他收入编报:其他校内二级单位根据年度创收工作计划测算编制并向主管部门申报。
(三)支出预算编报
1.财政专项拨款支出预算编报:由财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编报(含: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国家省奖助学金项目、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专项项目支出预算)。
2.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编报:由人事处按工资、绩效和社会保障等分类编报(含:临聘返聘人员工资、科研助理工资、三助人员补助、经费包干单位如软件学院、预科学院、两校区水电中心人员经费审核与汇总等)。
3.软件学院支出预算编报:由财务处根据学校经费包干定额政策下达预算控制数,学院在预算控制数内按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及经费开支规定编制明细预算,其中学院人员经费报人事处审定。
4.预科学院支出预算编报:由学院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及经费开支规定编制明细预算,其中人员经费由人事处审定。
5.校级本专科及研究生奖助学金、学生活动费、学生就业经费、新生军训费编报:由财务处按上级或学校政策下达预算控制数,相关归口职能部门编报明细预算。
6.教学运转、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支出预算编报:由归口职能部门根据学校政策结合实际工作任务汇总编报,年度专项工作预算需填写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实验室建设、教学设备购置、行政设备购置、图书资料购置等支出预算编报:由项目需求单位向归口职能部门申报,职能部门汇总后按轻重缓急遴选项目并排序,此类专项预算须填报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8.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本建设项目等支出预算编报:由后勤管理处、张家界校区后勤与保卫处和征地与基建办公室遴选项目,填报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后编报。
9.物业、安保和消防等服务外包经费预算编报:由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张家界校区后勤与保卫处、学工部按服务外包合同约定编报,同时填报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10.各单位日常行政办公、党建工作支出预算、疫情防控支出预算编报:由财务处按学校定额标准编制,预算额度同比上年原则上只减不增。
11.水电费、工会经费、医疗补助等支出预算编报:由归口职能部门根据上年支出标准或学校政策编报。
12.其他一次性专项支出预算编报:由归口职能部门汇总编报。
13.预算编报其他要求:各职能部门需进行校内二次分配的专项经费在申报时须附分配的政策依据和分配明细表(如学生活动费、招生就业经费等);凡上年度已立项但未实施或已实施而未全部完成的建设项目,各单位要按2021年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需求重新申报预算,并在申报表中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说明。
四、预算编报要求
1.落实应收尽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入应收尽收,全部纳入预算统筹。有收入的二级单位应参照历年收入实际情况、年度收费政策是否变动等因素,科学全面预计收入增减并编报收入预算,建立收入预算项目库,按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
2.做到厉行节约。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差旅费、办公文印费等一般运行支出。一般运行支出预算原则上只减不增。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支出经费中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的,在编报经费预算的同时,必须及时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相关工作由资产管理处或招标采购办另行通知)。
3.强化绩效管理。各单位要围绕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预算编报工作,预算立项要论证充分、支出额度要精心测算、绩效目标要明确有效,项目论证不充分、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不予立项。预算编报资料将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绩效评价、审计检查的基础依据,力争预算年度内解决重预算立项,轻预算管理的惯性思维,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4.严肃纪律规矩。落实“三重一大“和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高校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严守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项目立项审批与项目实施审批流程。树立规矩意识,各单位要按规定流程申请立项,由学校决议立项与否及支出预算额度审批。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凡属因政策调整需要停止或修订的项目,应立即按政策调整预算或停止预算项目执行。
5.科学编报预算。各单位要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建立预算项目库;年度预算项目遴选要结合学校工作重点与资金现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资金流量为控制关键点,切实做到“保民生、保中心、保重点”;各经费归口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对预算项目立项的充分性、必要性及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绩效目标是否有效进行科学论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五、预算资料报送要求
1.资料文本要求:预算申报表统一采用EXCEL格式(可通过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或0A系统通知附件下载);申报材料由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组成,纸质文档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
2.编报时间要求:各单位预算申报材料于12月3日前报送经费归口职能部门;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于12月15日汇总编报部门预算材料并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管理科(政务中心213办公室),电子文档请通过OA系统发至财务处梁俊老师(文件名为:单位名称+2022年预算+发件日期)。
3.其他事项:如有新增预算项目,请在表中增加并备注,其他疑问请通过OA系统或电话咨询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联系人:卜岚(6646)、梁俊(62518),办公室电话:0743—8564374。
附件4:吉首大学2022年综合预算申报表(各单位筛选填列、打印).xlsx
吉首大学
2021年11月23日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