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及时完成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学校教职员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请大家务必及时完成。若未依法及时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首大学财务处

2022年4月20日

 

 附:个税APP完成汇算清缴操作步骤.docx